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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曾春亮案一审宣判 网友:天不藏奸

死刑!曾春亮案一审宣判 网友:天不藏奸

  2021年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死刑!曾春亮案一审宣判 网友:天不藏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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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春亮在藏匿期间,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委会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没有满足其开采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于8月13日上午8时许,持刀将被害人桂某平杀害于驻村休息室后逃离。

  8 月16日

  曾春亮欲在界溪村进口冲卡,被民警追至航桥卡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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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曾春亮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帅、康某红、康某莹、巫某远等在开庭审理之后,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另行裁定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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